市教育局:每位教师严禁有偿家教

来源:金华日报  作者:中国少儿网编辑整理  时间:2011-4-20 9:34:00 点击: 评论总数:
 

  金华日报4月20日报道 关于有偿家教,市教育局之前的规定是“每位教师可带两名学生”;但到4月14日,市教育局宣布以后教师将严禁有偿家教。

  教师不能带生或校外兼课

  据了解,2003年3月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规范市区中小学教师个人带生(家教)行为的意见(试行)》的文件,规定“全托型带生不超过两名,钟点型带生不超过4名;有偿家教必须向学校申请获批准后进行;工作日(含晚上)不准带生;不准带教本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家教时不提前上新课;不强制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和教辅读物”等,此后我市将一直按照这一规定执行。

  此次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师违规办班有偿家教的处理实施意见(实行)》,新规定是:“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首次对有偿家教彻底地说“不”。

  根据新规定,学校和教师还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也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及个人推荐生源;同时,未经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师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组织从事兼职、兼课、作业辅导等教育教学活动。

  不过,在禁止教师违规有偿家教时,教师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的子女(在报经学校审核、登记、公示,并在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除外。

  违规者将被重罚

  从新规定中可以看出市教育局禁止有偿家教的决心,体现在处罚方面的规定非常严厉:被查实违规一次的,要在全校公开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职称评定和评先评优资格;被查实违规两次的,认定其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程序实行职称降级聘任;被查实违规3次,或对学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违规办班、有偿家教检查工作不予配合的,认定其年度考核不合格,违规材料要报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通报批评,并建议学校在下一年度聘用时不予续聘或解除原聘用合同。

  学校假如违规,同样要接受处罚:假如学校组织的违规行为被查实一次,或本校教师违规两人次,将由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取消学校校长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学校违规两次或教师违规3人次,则认定校长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并按程序实行职称降级聘任;学校违规3次或教师违规4人次以上,则认定学校班子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程序免除校长职务。

  假如违规者是名师、名校长(含培养对象)、特级教师,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学期末将其调离原任教学校。

  市教育局宣布,将在今年5月底前对违规办班、有偿家教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局长应恩民说,对顶风违纪、继续损害群众利益的极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依法依纪将其清除出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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